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25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3-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257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民营化工企业发展的建议”答复如下:

化工行业作为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和重点行业之一。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制造业发展,真金白银的税惠红利为企业创新发展注入更大动能。我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完善服务措施,强化宣传辅导,提升办税质效,确保企业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助力民营化工企业轻装上阵、创新发展。

一是政策支持不断加力。2022年,国家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2023年,国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加码”,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并明确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同时在原有10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两个时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政策享受时点,引导企业更早更及时地享受政策红利。

二是服务举措不断优化。在政策落实过程中,税务部门根据不同行业、地域、企业类型、人员身份等,依托税收大数据和第三方信息,从业务办理、政策咨询、系统操作等不同服务需求出发,精准匹配税费政策,实行“针对性”推送,强化“得即所需”体验。2023年,印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先后分5批推出系列便民办税缴费服务举措,提升办税质效,同时,我们通过大力开展调查研究,畅通问题收集渠道,有效化解政策落实难点,疏通政策落实堵点,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是风险防控不断夯实。聚焦政策落实过程中的一些重点风险问题,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持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分类快速应对,始终保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坚持“五措并举”工作策略,积极发挥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有效打击骗取和违规享受税费优惠违法行为,坚决不让减税降费的红包落入不法分子腰包,持续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根据现行法律体系,税收政策的制定权属于中央事权,地方未经授权没有制定或调整税收政策的权力。针对委员提出的“对实际承担孵化器功能的链主型企业实施更加优惠的税费政策”等建议,我局将配合财政、工信等部门开展基层调研,详细了解行业困难和诉求,积极向税务总局及有关部门进行反馈,努力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下一步,山东省税务局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政策享受的便利化水平,更好助力我省民营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