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济南天睿奥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济南税市中告字〔2024〕1 号

济南天睿奥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12月6日作出《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济南市中舜玉税强催〔2023〕6号),由于你公司失联,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济南市中舜玉税强催〔2023〕6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之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济南市中舜玉税强催〔2023〕6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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