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税收杠杆撬动“城市转型、绿色升级”

发布日期:2024-02-28 来源: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字号:[] [] [] 【打印本页】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2024年02月27日)

《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五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通过完善“绿色税收”征纳体系,发挥环境保护税在环境治理中的调节激励作用,鼓励企业节能减排、转型升级,助力地方绿色转型、品质提升,使得城市环境越来越好,群众环保意识越来越强。

企业从“被动减排”向“主动治污”转变

用好“双重红利”保障“绿色发展”,为滨州市优化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提供启发。近年来,滨州市税务部门持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并组建税收专家顾问团队,深入企业“点对点”开展政策宣讲并定期回访,以现实事例引导企业节能减排。

滨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就因此受益。作为一家主营垃圾焚烧发电并垃圾收运业务的企业,企业积极响应号召,下大决心进行环保设施改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减少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排放。公司财务负责人卢佳佳说,得益于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坚守,企业治污能力显著增强,生产效率大幅提升。如今,企业年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能力43万吨,比直接填埋方式可节约用地98.5%。去年,政府给予企业175.59万元的环境保护税收减免,为下一步绿色厂区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有了税惠杠杆的撬动,更多企业从“被动减排”向“主动治污”转变,也让许多“排污大户”转变观念。滨州市滨海皮业有限公司就是如此,排污量大,久治不绝。经过税务部门辅导,企业引进5000吨/日综合废水处理工程项目,污水处理能力大大提升,享受税收的优惠也越来越多。

探路“以税治水”破解“治水难题”

为摆脱“地表水不可靠、地下水不可用、产业结构耗水多”的处境,滨州市税务部门积极作为,用好税收工具调节企业用水需求,通过对“超计划的用水”加倍征收水资源税,倒逼企业强化用水管理,加大设施投入,推动产业升级。

滨州环山饲料有限公司2021年度取用水计划为0.9万m³,实际取水1.74万m³,超计划取水比例高达93%。按照《水资源税法》相关规定,对超出计划的用水量加倍缴纳水资源税,总计12.94万元,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征税不是目的,保障才是根本。”税务部门主动登门进行政策辅导,在详细说明征税依据的同时,还邀请专家诊断把脉,为企业提出“减少生产空转、对锅炉及生产线废水回收再利用”的建议,被企业所采纳。去年,企业取用水量0.86万m³,下降50.57%,缴纳水资源税减少73.42%。

通过水资源税的正向激励,倒逼企业树立节水意识,提高节水效率,实现转型升级。这也是“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花落滨州的重要原因之一。

强化“税收共治”构筑“绿色格局”

近年来,滨州市税务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加强与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城乡水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通过信息共享、数据赋能,构建起“落实生态税收、共护生态环境”的共治格局,并在多个领域发挥出显著作用。

以治理城市施工扬尘问题为例,滨城区环保税专班借助政务区块链数据协同机制,做到对在建工程的排污信息实时掌握,并以税收征管的方式进行敦促。目前,已有49户单位的65个项目得到处理。

“以税治水”“以税兴绿”“以税共治”的成效,极大提升了滨州的环境品质。数据显示,2022年滨州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m³,空气质量在山东七个传输通道城市中位列第一,城市水质指数同比改善10.16%,改善幅度为全省第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

放眼未来,滨州市税务局将不断健全以环境保护税为主、多税种调节为辅的机制体系,让“绿色税制”更好落地,由此擦亮城市底色,共筑绿色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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