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滕州市宇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19 来源:枣庄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滕州市宇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481MA3TWJ2H7R):

因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滕州荆河分局税费责担通〔2024〕1号)。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分局(地址:滕州市振兴北路)领取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滕州荆河分局税费责担通〔2024〕1号),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滕州市税务局荆河税务分局

2023年2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滕州市税务局荆河税务分局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

滕州荆河分局税费责担通〔2024〕1号

 

用人单位:滕州市宇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70481MA3TWJ2H7R

单位社保编号:130230302103677051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限你单位于2024年2月21日前向我局(地址:滕州市荆河税务分局)提供金额人民币 (大写)6707.92¥陆仟柒佰零柒元玖角贰分整的缴费担保,逾期未能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滕州市税务局荆河税务分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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