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邑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来源:临沂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年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平邑县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421104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平邑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平邑县税务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平邑县税务局明确主动公开主体和主动公开范围,按规定公开了以下几块内容:一是机构概况,公布主要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二是工作动态,及时发布税务相关要闻。三是行政执法情况,发布权责清单,准许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非正常户认定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等税收征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平邑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承办、各股室和基层税源管理单位共同参与,确保权责明确、配合得当。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各股室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按照市局要求,重点公开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平邑县税务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优化审查流程,确保审核环节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信息保密逐级审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做好政府信息源头认定,定期做好税务网站信息维护更新工作,逐步优化便民功能,线上线下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进行公开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办法。一是以强化组织领导为着力点,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工作之一,上下联动全方位推动工作落实。二是以绩效管理为发力点,将准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作为重点考核指标,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落地。三是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专业能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查和监督落实。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平邑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培训学习,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发布量有待提升。

(二)改进的主要措施

一是提升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信息公开类业务培训活动或加强与其他先进单位经验交流,提升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二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前期积极调研找准工作中薄弱点,依托实际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打造全套工作流程、形成完善工作制度体系,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运行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平邑县税务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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