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沂南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来源:临沂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沂南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沂南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编制了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沂南县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各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为主线,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沂南县税务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内容,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解读职责,形成职责清晰、内容丰富、渠道畅通、运行有保障的良好格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贯彻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归档各个环节,优化完善文书适用等工作规范。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合理需求。2023年,沂南县税务局未收到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具体实施”的工作思路,严格政府信息管理,认真执行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内容均经过审核把关和保密审查,严格杜绝涉密信息上网,确保政务信息内容、数据均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造外部网站、短信、纳税人学堂互融互促的立体化公开模式,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努力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沂南县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切实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强化监督检查,全程跟踪管理,推动政务公开责任落实;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处理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47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沂南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渠道有待扩展、创新工作举措不够丰富、队伍人员能力有待提升等。针对不足,采取以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持续加强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融合宣传、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沂南县税务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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