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河东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来源:临沂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河东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河东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河东区税务局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打造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领导简介、政府采购、非正常户公告等主动公开信息均按照流程在规定渠道及时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畅通申请渠道,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坚持“一事一审”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工作要求,做到审核范围全覆盖,确保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要求、表述规范、内容准确。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根据信息的立、改、废情况及时更新,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线上依托税务局外网网站河东区税务局栏目、“临沂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运用短视频、长图等多种形式发布政策解读。同时,充分利用线下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电子屏等载体,聚焦群众办税缴费需求,公示最新税费优惠政策及便民办税缴费举措,多渠道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自查,确保按照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78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河东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创新意识有所不足,运用新媒体等平台载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在动漫、短视频等方式的运用上仍有短板;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培训教育不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岗位人员的专题培训较少,缺少对全局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意识的培养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创新公开形式,努力做到与时俱进,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在确保岗位人员熟练掌握《条例》及相关制度的基础上,持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凝聚合力,规范有序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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