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来源:临沂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临沂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助力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落实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重点工作,加强政策解读。特别是针对社会关注的涉税热点问题,持续加强信息发布,规范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纳税服务水平。2023年,“临沂税务”微信公众号推送691余条信息,粉丝量191681,浏览量50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95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分工、办理时限等,严格按照流程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效能。2023年,临沂市税务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条,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安排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和维护,保证公开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同时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2023年在央视新闻联播、人民日报、人民网、大众网等外部媒体刊登宣传稿件500余篇。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报、“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新媒体作品110余篇,不断提升政策宣传覆盖面。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三级审批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制度要求,做到发布前严格把关、发布时严密监督、发布后定期自查,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以绩效考核为抓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细化考核指标、督促责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化、规范化。二是加大队伍建设力度,组织市局机关和各县(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培训、强化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 

科研

机构

社会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1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1

4

(七)总计

5

0

0

0

0

1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发布审批机制不够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有待规范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压实责任,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发布审批机制,严格执行发布前“三级审批”机制,实行政务公开信息“扎口”管理。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开展专项培训,针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中的薄弱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临沂市税务局本级数据,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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