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来源:高新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增强主动做好政务公开的自觉性,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全面性。2023年,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主要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等公开信息10条;通过网站其他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全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自然人申请,已按规定按时答复、全部办结。未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事前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等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准确性。加强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和动态调整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发布信息规范、完整、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官方网站建设的相关要求,突出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做好各类信息的发布,不断强化官方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同时,线下以办税服务厅为主阵地,借助电子屏幕、信息公开栏、导税功能区等媒介,多渠道宣传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办税缴费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责任、量化指标、严格考核,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过程监控,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存在短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及时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着力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在系统内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和精神,组织业务骨干培训学习;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全面梳理完善工作体系,做到件件回复、及时回复,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网站查阅和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日照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6路177号,邮编276800,电话:0633-3220901,传真:0633-322031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