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莒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来源:莒县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莒县税务局(以下简称“莒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莒县税务局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立足税收工作职能,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丰富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制度,积极适应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推动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强化主动公开信息风险研判,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主动与外部门沟通合作,充分发挥纸质媒体、微信、新媒体视频等重要载体传播作用,搭建全方位、立体式、全天候的宣传公开模式。2023年,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主要职能、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人事任免、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等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调整和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重点任务、完成时限,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严格做好公开属性的审核、审查,完善健全动态管理调整机制,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丰富政务公开渠道,畅通远程问办管理平台及线下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栏等信息载体,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加强人员管理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对虚假不实信息及时监测,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信息推送力度,充分运用“未询先服”服务机制、“智慧活码”服务产品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税费政策、申报提醒、通知公告等信息,优化政策宣传与信息互动交流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优化信息公开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审核监督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及时、完整;以定期自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查漏补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格局。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办法,聚焦重点事项互动互查、督查考评,以严格考评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莒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税收政策解读形式还有待丰富,政策宣传渠道需进一步拓宽;二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提升,各平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力度还有待强化。

针对上述问题,莒县税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重点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重要税费优惠政策,推出系列形式新颖、内容多样、便于接受的宣传服务产品,将税费红利落实落细;二是进一步加大重点关注问题事项公开力度,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发挥平台集聚效应,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更有深度、更有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莒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日照市莒县银杏大道107号,邮编:276599,电话:0633-6202222,传真:0633-620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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