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五莲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来源:五莲县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五莲县税务局(以下简称“五莲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五莲县税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税收工作实际与社会关切,抓实抓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内容,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解读职责,形成职责清晰、内容丰富、渠道畅通、运行有保障的良好格局。2023年,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日照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领导简介、人事任免、政府采购、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等信息14条,通过网站其他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确定专人具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时、准确、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五莲县税务局立足税收职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托五莲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宣传栏、主流媒体报道等方式,宣传热点税费政策,在解读回应、政民互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范信息发布台账管理,层层监督、级级压实。组织岗位人员参加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五莲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创新工作举措不够丰富、队伍人员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五莲县税务局以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融合宣传,适时开展通俗化、互动式的宣传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五莲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富强路222号,邮编:262300,电话:0633-5217183,传真:0633-523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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