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岚山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来源:岚山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岚山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日照市岚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日照市岚山区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日照市岚山区税务局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推进全区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基本情况

不断深化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税收执法、人事信息、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成效。2023年,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保障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办理方式方法规范。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防止公开内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互联网听民声知民情、解民忧抒民困、惠民生暖民心的作用,加强网站建设,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性、准确性。在办税服务厅增设电子屏幕,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及时获取办税资讯。

(五)加大监督保障力度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考核范围,常态化开展绩效评估,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的考核和管理。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对重点任务进行逐项分解,确保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日照市岚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监督管理能力有待提高。二是人员业务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日照市岚山区税务局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评,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对信息公开制度、政策进行进一步学习和应用,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日照市岚山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33号,邮编:276807,电话:0633-2615316,传真:0633-2618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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