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来源:日照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日照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日照市税务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以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服务人民群众为目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各类信息准确、及时公开发布,为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推动发展等各项税收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持续深化。围绕落实延续和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重点工作,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加力政策解读辅导和信息权威发布,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2023年通过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1次。通过日照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发布信息276条。通过“日照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67条。公开采购、人事任免、建议提案办理等14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持续规范。健全优化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协同办理机制,畅通审核、交办、答复各环节,进一步提升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已按规定按时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均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完善。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开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规范对外信息的采用、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统一发布、动态调整等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权限做好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强。统筹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积极搭建全媒体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发挥官方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根据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持续完善调整公开内容,及时有序发布工作动态。继续完善新媒体平台建设,进一步明确新媒体功能定位,优化发布、互动、办事等功能,统筹推进新媒体与官方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持续健全。加强网站日常巡查、检查力度,组织人员定期开展信息发布内容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持续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工作实效。健全完善常态化培训机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提升、税收政策解读的多样性还有差距、平台规范管理还需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积极发挥日照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作用,优化考核评估方式,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二是创新税收政策解读形式,立足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聚焦与纳税人缴费人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开展多视角、多层次、立体化解读,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传播效率。三是加力推进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全员能力提升培训,不断完善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常态化管理机制,更好发挥了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日照市税务局本级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日照市税务局网站查阅和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日照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156号,邮编:276800,电话:0633-8781968,传真:0633-8777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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