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进行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潍坊高新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和潍坊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要求,紧密围绕社会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主动公开。通过网站、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公开各类税收政策信息,开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在线培训,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是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潍坊高新区税务局始终坚持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受理、转办、答复的工作流程和基本要求,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运转规范、申请渠道畅通,依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3年,潍坊高新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即在发文环节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及时、发布规范。

四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认真做好信息内容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务工作始终,认真梳理信息,进一步充实办税服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主要公开渠道的信息量。

五是持续提升监督保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具体工作事项,建立完善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五方面的工作流程,实现处理流程规范化,实施跟踪信息公开进展情况,确保全流程可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时效性还不够强、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宣传舆论引导工作不够细化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之间沟通制度,及时将各单位应该公开的信息对外发布;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范围,将省局市局确定可以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科学分类及时增删,尽最大努力为公众提供信息便利;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工作、税收宣传进一步紧密结合,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围绕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潍坊高新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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