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昌乐县税务局”)特制作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昌乐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党委和昌乐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税收工作职能,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在全力服务发展大局中彰显税务担当。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线上纳税人学堂、新媒体、税企座谈等形式对税费政策进行精准推送与解读,覆盖1.3万余人次。在人民网、大众网、海报新闻、潍坊融媒和潍坊税务网站、昌乐传媒网等各类网站和媒体公开信息2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昌乐县税务局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要求,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及时宣传最新税费政策法规,确保应知尽知。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运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明确责任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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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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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昌乐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存在的问题,昌乐县税务局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持续增强岗位人员素质能力。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加大培训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纳入季度考试内容,以考促学。二是持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通过线上直播、视频、网站和线下走访、公示等多种形式结合,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持续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综合运用绩效考核、督查督办等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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