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潍城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潍城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潍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潍坊市潍城区税务局”)特制作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潍坊市潍城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第二批主题教育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度重视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诉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2023年度,潍坊市潍城区税务局确保各类税费政策从“纸上”到“账上”,以广宣传、精服务、防风险3项措施为重点,算准收益、效应2本账,实现了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利用电子税务局APP及“微信订阅”等平台,积极向纳税人推送各项政策指南,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2023年,潍坊市潍城区税务局收到2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属于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依规不予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度,潍坊市潍城区税务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要求,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和质量,确保“先审核、后发布”,做到把握重点、确保准确、规范公开,实现信息发布与保密审查全程规范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度,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实现电子税务局APP下载使用量1068户次,微信订阅企业2313户次,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实效性,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在办税服务厅建立“纳税人之家”政策解读以及投诉窗口,在接收的各渠道投诉中,纳税人认可度达97.93%,搭建解决纳税人诉求、处理纳税人举报问题的“总塔台”。

(五)监督保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量化考核标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做到压实责任,不断提升政府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确保干部职工不断夯实责任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潍坊市潍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信息公开的精准度还有待提升,对于公开事项的要点、细节、标准把握还不够高,公开质量、公开形式、公开深度仍需进一步加强。我局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方面加强培训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不断增强税务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突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切实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另一方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让该项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进程不断展开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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