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来源:烟台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烟台开发区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充分运用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作用、手段,以为民、便民、惠民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切实推动《条例》贯彻落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根据《条例》和《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答复文书等,细化依申请公开台账,做好原始档案管理。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和形式,规范审查流程,明确各环节流程责任人,完善审批程序,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精准程度,确保公开事项发布的规范高效。

(四)平台建设方面。依托烟台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和烟台税务微信公众号,一方面是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开各类信息,确保社会公众知情权,另一方面在严守纪律规定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区局工作亮点特色,展现区局风采。同时,做好相关指引工作,助力税费治理效能提升。

(五)监督保障方面。针对《条例》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评问责机制,对各个环节的业务操作、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合规性等内容全方位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烟台开发区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以下不足: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政务公开过程中对政策的解读停留在专业层面,没有结合区情进一步针对性解读;二是政务公开人员专业性有待加强,部分环节人员业务熟练度不高;三是政务公开流程有待优化,需要进一步探索更为高效的路径。针对存在的问题烟台开发区税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强政策解读针对性;二是加强培训,通过多种方式提高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三是积极探索更加高效的公开办理流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