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莱芜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莱芜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莱芜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莱芜区税务局”)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莱芜区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总局、省局、市局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税收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莱芜区税务局依托市局官方网站,严格按要求主动公开领导简介、机构职能、人事任免、公告等信息,重点围绕税费并重、减税降费、优化纳税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作用,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围绕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在中央级、省、市级媒体发表稿件30余篇次,主动宣传、解读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措施。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3年,莱芜区税务局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2件,本年度回复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职责分工,莱芜区税务局进一步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领导、有专人承办、有相关科室配合,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规定,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力度,根据机构设置、人员任免、联系方式变化情况及时变更网站公开内容。积极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架、税企交流群等平台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公开优惠政策,及时解答纳税人的涉税问题,不断提升服务、公开水平。利用新媒体等渠道,强化税法宣传、政策传播能力,真正让纳税人缴费人看得到、能理解。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开形式、公开内容等事项进行量化考核评估。加强组织领导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在公开的范围和方式、监督与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到细致规范,防止涉密信息公开,确保“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1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莱芜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还需优化等不足。

针对以上不足,具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对照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重点围绕税费并重、减税降费、优化纳税服务等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分发挥报刊宣传、公告栏、电子税务局等方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莱芜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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