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十六路997号,邮编:256600,电话:0543-3096900,传真:0543-30969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力度持续加大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滨州坐席,整合大厅8155200对外公开电话咨询专线,实行“1个号码+N个坐席+N种业务”模式,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辅导。归集整理热线咨询高频问题,推出“‘青风晓税’之减税降费”系列直播课程8期,覆盖50个税企交流群。

(二)依申请公开扎实推进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和答复规范,建立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登记台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优化

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持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标准,科学规范确定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对拟公开信息,实行保密预先审核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日趋完善

丰富线上线下公开方式。线上,发挥融媒体力量,联合滨州市人民广播电台FM105.7,设立《税收那些事儿》特别栏目,做客直播间讲解相关税惠政策;线下,依托政务公开栏、服务咨询台、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张贴最新政策宣传单页,实时更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五)监督保障全面提升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并作为共性考评指标,明确各部门负责环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加强业务指导与考核监督,提升工作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税收宣传政策形式不够灵活,政策覆盖面还需持续拓宽。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相对薄弱,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开展多元化政策宣传解读。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团队,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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