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来源:农高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农高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农高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公开监督,提高公开实效,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农高区税务局坚持依法主动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依托税务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屏等渠道推进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网站主动公开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等信息,均由相关业务科室审核把关,及时准确向公众发布最新涉税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专线电话、在线申请网站、通信地址等,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积极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明确局内各单位职责分工,规范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农高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严格信息脱秘处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公民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网站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融合运用传统纸媒、新媒体、12366纳税服务平台以及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持续推进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税费政策的主动公开。规范做好网站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公开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按照科室分工职责,分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指标,对未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落实相关工作部署或产生负面影响的,严格按照考核规则进行扣分。全面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做好互动交流工作,第一时间回应公众关切。2023年,农高区税务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农高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农高区税务局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规定做好人员分工、流程把控、审核把关等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配强政府信息公开团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农高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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