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来源: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牡丹区税务局”)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

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牡丹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菏泽市牡丹区牡丹路166号,邮编274099,电话:0530—56355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牡丹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全面落实《条例》,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公开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税务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牡丹区税务局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宣传、解读、公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内容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牡丹区税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2件,均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行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用,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切实把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打造以“外部网站为主,新闻媒体为辅”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过菏泽市税务局官网和牡丹区人民政府官网、新闻媒体、融媒体等多种渠道、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和纳税人缴费人的关切问题,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监督,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批程序,同时加大检查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牡丹区税务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

针对上述问题,牡丹区税务局主要采取下列措施,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和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二是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识;三是加强与地方融媒体中心沟通合作,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传播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牡丹区税务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不存在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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