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庆云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来源:德州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庆云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庆云县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立足实际、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现公布庆云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庆云县税务局严格按照德州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庆云县税务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多措并举做好税收宣传,与县财政局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典型案例被山东新闻联播、凤凰网山东、闪电新闻、德州晚报等媒体报道2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规范受理、办理、调查、答复等工作环节,确保依法依规妥善答复。2023年,共受理自然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抓信息公开质量,结合税务工作特点,完善对外发布审批机制,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定期调整和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依托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做好政策宣传的同时,积极利用税企微信群、鲁税通、钉钉等多种形式,做好相关政策的推送和辅导,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同时,充分利用好办税服务厅和电子税务局等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不断增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对于需要公开的每项信息开展“三审三校”审核制度,方便及时发现公开事项存在的问题。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监督,严格按照“谁负责、谁承办、谁公开”的原则,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专业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增强;税收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以创新形式解读相关政策的能力仍需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提升具体负责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二是提升新媒体宣传能力,创新税收政策宣传渠道和形式,多采取短视频、图文等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政策,推进税收政策落实落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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