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临邑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来源:德州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临邑县税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临邑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督考核,明确信息公开职责,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临邑县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梳理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审查、发布权限、工作责任。通过市局网站对机构职能、领导简介、人事任免等信息主动公开。在新华网、大众日报、闪电新闻等媒体平台发稿,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全面准确了解政策,不断推动税惠红利的直达快享。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临邑县税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条,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持续深化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规范公开时限和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化、规范化,确保纳税人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不断提高政策知晓面,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德州市税务局网站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更新各类公开信息。二是加强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建设,通过设置税收政策宣传专栏、公告栏等方式,拓宽纳税人、缴费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素养,严密防范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税收舆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与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等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督办,以公开促落实。二是持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的监督力度,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过错严肃责任追究,及时纠正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临邑县税务局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和税收工作实际需要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与传播力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时效上还需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断丰富信息传播渠道,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平台、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持续提升纳税人信息公开关注度,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员、网络管理员等队伍建设,为税务信息准确、及时、规范公开提供队伍保障。定期开展网站自查,对不及时、不全面的公开信息进行补充完善,推动我局信息公开质量逐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局临邑县税务局2023年不存在向纳税人缴费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临邑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邑县花园大街西5号,邮编:251500,电话:0534-423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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