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禹城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来源:德州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禹城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禹城市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德州市局和禹城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和纳税人缴费人关切,持续加强信息发布,规范政策解读,统筹推进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和部门自身建设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为奋力推进新征程税收现代化贡献力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禹城市税务局根据市局要求及时更新本单位领导简介、人事信息、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在中国税务报、新华社、人民网、大众网、山东新闻联播、凤凰网山东、齐鲁晚报、奏嘛新闻等国家、省级、市级媒体刊发稿件24篇,真诚回应社会关切的办税缴费热点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禹城市税务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办理标准和流程。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确定办公室统筹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规范文书答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需求,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强涉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原则,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的边界,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2023年,禹城市税务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力度。一是拓展平台渠道。以机关办公楼公开栏、办税服务厅LED屏以及税务系统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二是创新公开形式。利用税收短视频、微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传播税务声音,解读税收政策。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标准,压实考核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禹城市税务局围绕省市局和禹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增强政府信息工作的主动性,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满意度;全方位加强执法、服务、监管公开,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禹城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禹城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禹城市汉槐街555号,电话:0534—7229909,传真:0534—7229909,电子邮箱:ycsshuiwuju@d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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