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蓬莱区税务局登州税务分局对蓬莱焦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公告送达

发布日期:2023-09-21 来源:烟台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蓬莱焦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684MA3CM3UN06;社保编码:SD10631009 3776842993):

根据烟台市蓬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核定,你单位欠缴2017年9月至2022年5月社会保险费45130.40元;根据烟台市蓬莱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核定,你单位欠缴2017年9月至2022年5月社会保险费19104.44元,以上金额均不含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相关规定执行。由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蓬莱登税社责担通字〔2023〕 11 号)。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蓬莱区税务局登州税务分局领取通知书,逾期未领视为已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蓬莱区税务局登州税务分局对蓬莱蓬莱焦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pdf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蓬莱区税务局登州税务分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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