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山东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2023-2027年)》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0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关于征求《山东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2023-2027年)》意见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聚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在更高标准、更高层次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加快我省乡村全面振兴,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起草了《山东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2023-2027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2023年9月9日,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电子邮箱:njc_sdfgw@shandong.cn;

2.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处,邮政编码250011。

附件:山东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2023-2027年)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关于《山东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2023-2027年)》的起草说明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聚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在更高标准、更高层次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加快我省乡村全面振兴,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编制了《山东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编制过程情况

党的二十大召开后,我委于去年10月28日起草报送了规划编制工作建议方案。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我委11月中旬至12月下旬,集中调度了省有关部门及各市工作情况,并由省5个振兴工作专班分别牵头进行专题调研。今年3月,形成规划初稿,并于5月和7月先后2次征求省有关部门和各市意见建议,形成目前规划文本。

二、《规划》编制背景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宏伟蓝图,对农业农村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未来5年“三农”工作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农业强国。

山东作为经济大省、农业大省、人口大省,过去五年,全省上下时刻牢记总书记嘱托,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不断深化认识、强化措施、勇探新路,协同推进“五个振兴”,打造齐鲁样板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逐步形成了一批有利于乡村发展、契合群众期盼、富有山东特色的模式和路径,涌现出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为乡村振兴探出了路子、积累了经验、提供了样板,一幅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时代画卷正在徐徐展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其时已至、其势已成。编制起草《山东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2023-2027年)》,部署推动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档升级,对于奋力谱写山东农业农村现代化新篇章,夯实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三农”基础,在农业强国建设中更好展现山东担当、作出更多山东贡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规划》框架内容

《规划》由12章构成,分为三大板块。

第一板块为总论,包括第一章、第二章。系统总结了党的十九大以来我省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发展成就,科学分析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面临的环境、机遇与挑战,明确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定位,提出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目标。

第二板块为分论,包括第三章至第十一章。主要是按照乡村全面振兴的内涵来组织,谋划提出了“四片三带多点”的乡村振兴发展新格局,明确了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五个振兴领域的重点工作,同时对促进共同富裕、深化改革创新等作出工作部署。

第三板块为结尾,包括第十二章。主要是创新完善规划实施机制,阐述了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完善规划实施机制等内容。

相关链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2023-2027年)》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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