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税务:“一纸”承诺再发力 告知事项暖人心

发布日期:2023-05-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实施第二批告知承诺事项,对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积极行动及时让新政策落地落实。一方面利用办税服务厅LED电子屏、展板、税企微信交流群等渠道开展政策宣传;一方面加强与不动产交易部门的沟通协作,以“承诺”代替“证明”,简化“一窗受理”的办理资料,提升不动产交易便利化水平。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极大地节省了纳税人的时间,解决纳税人办事难、办事繁、来回跑的问题,真正做到了“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提升了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下一步,诸城市税务局将持续探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税务事项的“事前审核”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多种方式对纳税人的承诺内容进行核实,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加大容缺办理力度,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以税务力量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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