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家“税宣小屋”揭牌启用

发布日期:2023-04-21 来源:枣庄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近日,在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中,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积极组织开展“与税相伴 多点税宣”系列宣传,在枣庄市市中区举办“税宣小屋”启用仪式暨小记者进大厅系列活动。枣庄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孙海山和枣庄市市中区副区长马维纲出席活动,并为全市首家“税宣小屋”揭牌。

据悉,在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中,枣庄市税务局紧紧围绕“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主题,充分利用部分已经闲置的原核酸检测亭、原防疫闲置集装箱和社区网格化办公室,改造建设“税宣小屋”,积极开展“与税相伴 多点税宣”系列宣传。

“改造后的‘税宣小屋’,虽然空间不大,但依然划分出了政策辅导区和图书阅览区等功能区域。”孙海山介绍,“税宣小屋”不仅为税务人员提供了更加贴近广大市民,开展税收普法、政策讲解、办税体验等活动的前沿阵地,也能更加方便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查阅各类政策资料和专业书籍,主动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享受政策。

活动当日,还同步举行了“你好税收”小记者进大厅主题活动。30余名枣庄日报小记者在“税宣小屋”参观打卡留念后,走进枣庄市市中区办税服务厅,聆听税法教育课,在税务人员深入浅出地讲解下,一同感受税收、认识税收、了解税法,并在办税服务厅中实地体验税费办理流程。活动中,小记者们还和税务人员共同开展“手绘税收”,通过画笔描绘出他们心目中税收的样子,以寓教于乐的方式激发小记者们对税收与日常生活之间的思考,把依法纳税、纳税光荣的种子播种在他们心田。

孙海山表示,下一步,枣庄税务部门将依托“税宣小屋”,扎根社区一线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活动,以更加接地气的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全面、更加专业、更加精细、更加个性化的税费服务和税法宣传,持续打造更优税收营商环境,为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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