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鄄城县税务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执法思想、总体要求及实施途径,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服务意识,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继续夯实法治基础,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全面提高税务干部依法治税、依法行政能力。税收执法质量稳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税务机关形象显著提升。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予以报告。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核心要义,吃透基本精神、明确工作要求,不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融会贯通,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税务建设的全过程。一是加强党建统领,依靠党建核心作用,开展一系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主题活动,在全局上下形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良好氛围。二是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等方式开展学习活动,明确要求县局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税收管理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坚持依法治税的坚实理论基础。三是提高县局青年干部学习积极性,调动青年干部通过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学习兴税等新媒体应用平台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筑牢理论之基。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在坚决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遵循组织收入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不断强化组织收入质量管理。通过统筹考虑全县税源情况,组织开展税源分析,加强收入进度调度,积极进行税收收入预测和分析,积极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加强与县直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克服各项困难,努力完成了各项税收任务。2022年组织收入工作得到了鄄城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贯彻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坚决贯彻落实包括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等在内的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根据总局、省局、市局的统一部署,迅速组织,真抓实干,担当作为,采取一系列硬措施,有力有序推进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地。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组,以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局相关业务单位为小组成员。建立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运行工作机制,健全机制运行制度,为推进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打下组织基础。二是大力宣传辅导,运用新媒体平台,通过鲁税通山东税务征纳互动平台向纳税人和缴费人推送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内容。各税源管理单位通过税企交流微信群、钉钉群等渠道向纳税人和缴费人推送相关涉税政策信息,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和各项办税措施。主动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开展办税操作辅导,帮助纳税人全面懂政策、能申报、会操作。三是督察督导跟进,成立政策落实督导工作组,以增值税留抵退税、“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落实为重点,通过抽出部分重点行业中的重点企业,利用电话、现场走访等方式询问企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情况,税源管理单位是否及时向企业宣传辅导了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企业是否了解优惠政策内容,企业对优惠政策是否应享尽享,做到总体把握。组织开展核查上级部门下发和自行抽取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疑点数据,对于疑点数据成立的第一时间予以整改,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三)严格增值税发票管理
严格按照“四个有人管”“四个共享”等理念抓好日常管理工作,聚焦机制建设、宣传辅导、风险应对,切实使管理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县局将增值税异常凭证管理工作作为工作重点,组织各税源管理单位业务骨干组建了15人的增值税异常凭证管理团队,分工作业,团队应对;结合鄄城县税务局近两年接受异常凭证的总体情况,县局两次对税源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开展培训,从异常凭证产生的背景和范围入手,以“问题+案例”的方式,突出县局在异常凭证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共同重新学习相关政策;严格落实市局对接收异常凭证企业的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对纳入风险纳税人的企业首先进行既往进项发票的自查以及当期异常凭证的上游核查。各项核查任务工作均按期完成。
(四)持续改进和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
根据市局、鄄城县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简化税务行政许可的受理文书、申请材料,完善文书送达方式,为纳税人提供代办转报、咨询服务预约、网上行政许可申请等便民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对关键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非关键资料欠缺但不影响事后核查的涉税业务,为纳税人先行受理办结或流转,并签订《涉税事项容缺资料补齐承诺书》,登记《涉税事项容缺受理登记簿》,方便纳税人二次优先办理,补齐相关资料。充分发挥“非接触式”办税渠道的优势广泛开展预约办税服务,辅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智能办税一点通”小程序线上预约办理时间,实现即来即办不排队,让纳税人缴费人根据实际情况个性化选择办税时间,以服务加码提高服务质效,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覆盖面,做到了疫情防控与便利办税的融合。2022年分季度对税务行政审批时限工作进行统计,严格确保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根据“一次办好”要求,对于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坚决做到即时办结,2022年全年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没有一件逾期办结许可事项。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全面贯彻推进三项制度
根据总局、省局、市局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规定、方案,进一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制定鄄城县税务局三项制度推行计划,将三项制度推行作为2022年县局一项重点法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二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将对应公示事项在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外部官网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进行公示。三是进一步抓好执法音像全过程记录,及时总结在执法音像记录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有针对性的为执法人员开展执法音像记录培训,为税源管理分局下发执法音像记录指导资料,提高执法人员执法音像记录水平。依托执法音像记录管理信息平台,按要求将执法音像记录内容上传执法音像记录管理信息平台,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四是进一步健全法制审核机制,依照税务部门法制审核清单,做到清单上规定的必先法制审核。为县局具有条件的青年税务人员申请公职律师,成立由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县局法制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法制审核专业团队,探索县局各相关业务股室共同参与的法制审核协调机制,确保法制审核的专业性、规范性。
(二)完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
积极按照要求,按季度完成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县局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对于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部分纳税人反应的问题进行调研探讨,深入税源管理分局了解纳税人实际执行不顺畅的要点,提高精准度。2022年针对关于加计抵减、耕地占用税缴纳、出口退税申报数据等几方面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在进行调研、整理、并征求相关业务股室、分局的意见后,形成文字材料,向上级部门上报《税收政策执行反馈情况报告》3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目录和总结》1篇。
(三)积极落实告知承诺制
积极贯彻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完善实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通过办税服务大厅、新媒体渠道广泛宣传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办税服务大厅放置告知承诺制明白纸,安排人员解惑答疑,保障符合条件的办税人员知情并自愿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权利。依照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和操作流程,实施办理告知承诺制,及时统计总结告知承诺制实施情况,确保将告知承诺制落到实处,持续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四)持续改进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依托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持续改进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一是根据电子专票内部控制监督和风险防控的要求,各业务单位电子专票内控岗,日常开展电子专票风险防控。对内控岗人员开展培训,确保熟练掌握内部控制监督系统操作流程、规范。本年度通过风险扫描和人工巡视核查风险63条。二是继续完善内部控制监督平台联动机制,优化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设置,调整人员构成,细化县局内部控制工作制度。本年度在内部控制机制下组织局内13个单位完成内控自我评估。三是提早预防发现风险点,由县局内控牵头部门和相关业务股室,依托金税三期系统,在增值税留抵退税,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等方面针对易出现风险点开展预防监控和风险扫描,做到及时预防,及时核查处理风险点。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税务建设的迫切需要。一是紧紧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中将现行决策制度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形成科学有序的依法决策机制,依托县局党委会、局办公会,实现民主决策。进一步明确重大决策程序,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二是认真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作出的尤其是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事先必须进行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论证,广泛征求局内业务骨干、公职律师、县局外聘法律顾问等人员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建立以县局法制部门人员为主体、吸收相关业务股室业务骨干和公职律师、聘任法律顾问参加的法律审核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于重大决策,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超出法定权限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不得作出决策。对重大决策实行跟踪反馈,及时掌握决策实施情况,综合判断决策执行效果,并适时进行调整、改进和完善。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执法
坚决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不断推进税务执法的精准、规范。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税收行政执法中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依法履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一是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提高税务行政审批效率,突出规范执法、柔性执法,做到减负增效、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征纳成本;二是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进一步确保执法人员牢牢掌握“首违不罚”实施条件和实施“首违不罚”系统操作流程。积极开展监督检查,查找薄弱环节并加以改进,将“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落到实处。2022年实施不予处罚近400次。三是严格按照山东省税务局发布的《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按照裁量基准进行税务行政处罚,规范行使裁量权,杜绝了处罚前后标准不一、处罚金额时高时低的不规范执法现象。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要求,着力规范执法程序,提高税收执法质量,进一步规范使用执法文书,由县局法制部门组织人员对税务执法文书使用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22年组织2次行政执法文书监督检查,严格杜绝执法文书使用不规范现象。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
(二)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2022年继续根据上级税务机关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督审部门根据2022年税务执法新要求和税务工作中面临的新的风险点,及时出台2022年督审工作新要点。依托内部控制系统监督平台,将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贯穿税收工作的始终,2022年针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税务行政处罚等方面依照执法责任制开展了责任追究。针对各各单位在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调查研究讨论、多方面的剖析,找出症结所在,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加以改进。实现了对税收执法全方位的监督制约,使广大税务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严以执法,依法履职,为税收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同时强化执法责任,加大过错追究力度,确保从制度上减少和杜绝执法过错,规范税收执法。
(三)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对全县税务系统工作人员执法资格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梳理全县税务系统执法人员名单,将所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在税务执法公示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对无执法资格人员是否从事执法工作开展1次全面自查,将无执法资格人员调离执法岗位,进一步做到杜绝无执法资格人员从事执法工作。2022年县局统一组织近年新招录公务员9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为保证参考人员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及时购买最新的学习资料,组织本单位业务骨干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辅导,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保障参考人员的学习时间。开展多次执法资格模拟考试,实时掌握参考人员学习情况。本年参考人员全部以较优异成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着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一是继续完善舆情应对机制,由县局主要负责人但任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加强舆情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涉税舆情监控平台和队伍建设,准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涉税舆情引导,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环境。二是继续建立健全鄄城县税务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完善鄄城县税务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梳理全县税务系统网络设备情况,开展网络安全检查,排查网络安全风险隐患,不折不扣执行网络安全管理要求,杜绝违规外联等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应对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及影响。三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设立疫情应对工作组,优化应急处置方案,进一步明确各流程、各环节责任分工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将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为“抓手”,更好的推进依法行政,耐心细致努力化解涉税争议。一是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编制完善权责事项信息表进一步明确行政相对人复议、应诉渠道,利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及时在行政复议应诉平台更新信息。在执法过程中,保证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严格按照规定告知当事人权利救济方式及渠道,在县局成立行政复议应诉委员会,统筹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二是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素质,日常加强对工作人员行政复议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确保严格按照程序执法。三是强化从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为从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主要力量,重点培养有法律教育背景的青年税务人员,充实税务法制人才队伍。2022年全年,县局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无调解和解案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二)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积极做好信访工作,明确县局信访接待部门,专门划出信访接待室。对于问题,不采取逃避躲避的态度,而是正视问题,正确对待,主动排查问题,根据信访问题进行分类,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在实践中不断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对于信访案件,耐心细致做好疏导情绪、解释疑惑的工作,努力赢得群众的尊重和信任。同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做好汇报沟通,依靠县委县政府的资源,确保税务工作秩序稳定。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决策。紧盯高频问题、关键时间节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和问题整改开展纪检监督检查。强化政治监督,坚持跟进式监督与持续性监督相结合,聚焦政策理论学习,县局党委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共开展专题学习63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重要论述63余篇章;聚焦研究部署,县局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退税减费政策落实、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抓好“关键少数”监督。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若干措施(试行);用好纪检组长季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制度,对一把手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精准画像。开展好日常监督,紧盯职级晋升、干部提拔、评选评优等,为172人次规范出具廉政鉴定;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纳税服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工作,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检查+回头看”方式开展监督检查11余次。
(二)完善内外监督机制
一是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积极构建委托暗访、“综合监控”、纪律察访相结合的“三位一体”日常监督机制,积极开展“一案双查”。加强对税务人员履行各项纪律情况的阶段性、常态化监督;用好廉政谈话,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分级层层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划清纪律红线,实现谈话全覆盖、常态化,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接受上级开展的督察审计工作,本年度接受审计署特派办开展的1次审计。积极迎接巡察监督,对巡察发现问题积极整改落实,规范下一步具体工作,有力发挥了巡察的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做好对在税收执法、税收管理中出现的疑点核实和整改,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科学界定执法人员责任,尽职免责,失职问责。二是自觉主动接受系统外部监督,加强与鄄城县县委县政府、纪委监委的联系,县局党委班子主动向鄄城县县委、县政府报告税收工作;持续落实纪税联动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地方纪委监委对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持续加强与公检法审等部门的协作,争取公检法审等部门的协助配合。进一步加强与鄄城县审计部门的工作衔接,积极配合审计监督,主动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积极向县审计局提供审计材料。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信访举报电话,设置信访举报箱,安排专人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畅通网络、电话、微信等举报途径,在办税服务场所和网站中设立意见信箱,把税收执法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
一是明确政务公开牵头部门,统筹做好政务公开信息、政务公开平台维护、舆情监测与应对在内的各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等分工合作机制。二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性,不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行政执法结果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针对纳税人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三是严格履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贯彻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依照审查程序严格审查,既要防止属于国家秘密、以及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被违法、违规公开,又要防止以保密为由,不履行公开义务,确保充分保障纳税人知情权。
(二)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通过税务系统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系统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线上、线下渠道进行公开,拓展了公开覆盖面。按照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要求,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利用好税务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平台,在各部门设立执法信息公示联络员,做到及时审核发布税务行政执法信息,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及时、规范、透明。在县局组织收听“行风热线”等节目,及时了解掌握当前税务工作情况和纳税人关心关注的问题。
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智慧税务建设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不断提高依托包括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等一系列新的信息系统的应用能力,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升税务执法质量。2022年随着税收大数据平台系统的成熟应用、税收征管协作平台的上线等为税务政策落实、风险防范应对和税收业务协作进一步提供了科技保障。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持续深入推进“精细服务”,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智慧办税。按照“线上服务不打烊、线下服务无死角”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持续优化线上、线下服务。加强移动办税服务工作,打破传统办税限制,通过移动办税车、云呼叫平台、鲁税通等方式为纳税人送去便利,优化办税流程,减轻办税负担,提高办税质效。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县局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理顺工作机制。针对依法治税工作出现的新变化,研究制定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根据局内人员变动情况,及时修改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人员组成。修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保证局内重大法制工作,紧紧围绕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由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县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确定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审议确定涉及法治工作的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部门职责任务;对各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审议;对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考核。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022年,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4次工作会议,会前以“会前学法”的形式组织各参会人员学习法律法规。会上针对包括“首违不罚”清单落实、裁量基准等在内的重大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