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29 来源:滨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2022年,在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滨州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立足滨州税务实际,抓实抓细全面依法治税各项重点任务,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法领税行成效显著,法治税务建设呈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

一、税收法治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新时代税务法治建设。滨州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引,提高依法治税水平,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增强履职尽责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引,提高依法治税水平,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统筹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提升全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制度化,始终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亲自安排部署推动,带头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滨州市税务系统在一年的工作学习中,广大干部的法律思维不断增强,不断提高依法治税水平,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守依法征税和组织收入原则,严格落实总局“三个坚决”、“三个务必”工作要求,坚决杜绝提前征收、过头税、虚收空转等行为。聚焦重点行业,聚焦重点企业,聚焦重点税种,聚焦突出风险,强化税收征管,精准挖潜税源。一是科学研判税收形势。综合考虑经济税源、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大宗商品价格等因素,客观分析各因素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充分发挥以税资政作用,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情况,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监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集团,重点项目、重大政策效应等建立实时监控分析制度,密切掌握重点行业走势变化、重点企业集团生产经营情况、重点项目税收贡献情况、重大政策影响效应情况,算清税源帐、政策帐。三是依法依规做好促收。在统筹落实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同时,逐月做好效应分析与影响测算;统筹税收征管、评估稽查、免抵调库等手段,减轻因落实政策带来的财税压力;与自然规划、国资等部门做好对接,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国有企业税收及时征纳入库。

2.落实做细减税降费工作。全市税务部门坚持把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支持政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采取一系列措施打好减税退税缓税“组合拳”,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直达快享。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国税收宣传月”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全面梳理现行各项税费政策,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提前谋划,分地区、分规模盘清减、免、缓、降、退资源,按不同时间节点合理预判退税规模,算清工作量,做到有的放矢。通过不同税种、行业、规模开展专题分析,深入剖析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对不同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带来的正效应;以滨州市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为依托,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开展专题分析汇报,详细介绍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进度、开展情况以及工作计划,并为政府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将“五个必汇报”落到实处。

3.推进税务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清单权力责任落实。建立公开、动态调整等配套机制。一是充分发挥留抵退税政策效应。充分利用好增值税留抵退税这项国家纾困政策,发挥政策稳经济增长,稳民生就业、保市场主体作用。二是加强部门协同确保直达快享。进一步密切与财政、人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简化审核程序,加强信息共享,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三是加强风险防控防范税收流失。进一步完善以“信用+风险”为基础、以税收大数据为支撑的风险防控体系,根据风险等级、信用等级进行差异化风险应对。对恶意骗取留抵退税的,实施降低纳税信用等级、税收执法检查等有效措施,防范税收流失风险。

4.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聚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挑战,创新领跑,深耕细作,推出系列便民利企服务措施,助力组合式税费政策落地生根,实现智慧税务有速度、精细服务有深度、精诚共治有广度、营商环境有温度,为滨州营商环境优化贡献税务力量。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指导统筹市局机关各单位、各县区局,扎实推进12项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落地;推进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对标试点城市、标杆城市以及先进单位的做法,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主动推进国务院试点创新涉及的16条税务部门举措,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向纵深发展。二是广泛问计问需,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六个一”暖企、“四上”企业遍访等活动,搭建税企征纳沟通桥梁。组织“一把手走流程”活动,通过下沉企业、在办税服务厅陪同办税、蹲点调研等方式,体验税费业务事项共26项。邀请“三员一师”等社会各界代表156人开展“走流程、听建议”系列沉浸式税费服务体验活动。瞄准营商环境问题短板,实施台账管理,逐项对账销号,夯实管理服务工作基础,对全市企业“三员”信息进行了两轮核实、确认、整改,运用税收大数据,全面摸底排查,深化“厅(分)局联动”,分类施策做好与纳税人有效沟通,将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清单”,转变为服务高效、体验顺畅的“满意清单”。三是建立专业团队,做好迎评保障。成立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负责营商环境评价的日常工作任务落实,深入挖掘总结典型案例,创新经验提炼,通过各类媒介积极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认可,营造良好工作环境。“枫桥经验”税费争议调处经验相关经验做法在总局官网、中国税务报刊发,得到省局领导肯定性批示,被市政府推荐参与本年度全省典型案例评选;滨州市委副书记梁金光对“综治+税治”双网格服务模式予以批示肯定,相关做法在总局每日动态刊发;“税企直连”创新服务典型案例,被市政府在政务服务领域宣传推广。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有效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在领导小组会议上研究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承诺制告知推行工作、执法资格管理等重要法制工作。在会议上,组织学习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文件和精神以及《民法典》、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法治政府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等重要法律文件。

2.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学习《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规定,滨州市税务局现有税收规范性文件6件。参与省局组织的规范性文件交叉审核,提升规范性文件审查能力。对省局反馈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总结提升,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规范。

3.加强综合税政管理。做好地方文件会签会办工作,全年共处理地方涉税文件220余件。协调各业务科室梳理全省“稳中求进”高质量政策清单(一批、二批、三批、四批)办理流程、落实措施及成效,按月、按日向市政府报送政策清单落实情况。参加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会议,报送全市婴幼儿照护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报送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开展和《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4.强化涉税司法保障。根据税收工作需要和群众需求,主动加强司法部门沟通,与人民法院在依法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方面的沟通及强制清算、破产方面的沟通,与法院达成共识,共同签发《关于加强协作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意见》《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作机制的意见》下发至县级税务部门和基层人民法院落实,有效促进了执行难的化解,明确多项破产涉税问题。加强与市检察院沟通联系,配合建立合规评估税务人才库,全市9名同志被聘任为特邀检察官助理。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工作规则》。坚持集体讨论。系统各级严格按照规定对包括资产处置、大额费用开支、人事调整、重要工作部署等重大行政决策提交集体研究决定,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

2.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落实督办工作机制,对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集体研究决策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定期跟踪决策落实勤快,确保重大决策能够切实落实到位。

3.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团队,保证法律服务团队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作出重大决策前,法制部门列席会议并听取法制部门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优化税务执法体制机制。全面落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省两办印发的《实施方案》为总抓手。一是深入推动依法监管、精准监管、柔性监管。探索建立“信用+风险”“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的监管新机制,及时收集、反馈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完善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与监管的配套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对合法经营者的行政干预,融洽征纳关系,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二是深入推动依法治税迈向规范化、精确化。落实《意见》对税务执法规范性的首要要求,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实现有法可依、执法有章;落实好新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晰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实现从传统执法方式向依法执法、科学执法转变,进一步提升税务执法的统一性、规范性、精确性。三是深入推动数据互通,破解“数据孤岛”。推进税收共治,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逐步实现涉税信息“一户式”“一人式”归集,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成为税收征管的有力抓手。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推动智慧税务建设,实现“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变。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实施差别化精准监管,精确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2.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好税务执法信息的公开、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事项的法制审核。开展“三项制度”专项评估工作,派员参加省局组织的三项制度评估方案、指标起草制定工作,促进“三项制度”常态化落实。在全省“三项制度”评估检查中,我市工作得到省局发文肯定。进一步梳理和调整法制审核事项范围、审核内容和审核流程等,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对推进执法公正,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作用。

3.强化部门执法协作及联合惩戒。及时掌握涉税风险企业信息,切实强化案源分析,对走逃失联、重大风险等企业,做到早行动、早分析、早立案,并会同相关县区局进行集中查处。对标先进单位,行刑合作战果显著。在打击虚开骗税工作中,切实强化外部协作,进一步完善六部门协同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丰富了办案手段,增强了税务稽查办案的威慑力,提升了执法效能,形成联合会商、联合推动、联合打击、联合宣传的常态化工作格局。

4.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定时扫描执法责任制指标,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对疑点数据进行验证、分析、梳理、核查。通过督促整改,举一反三,严肃责任追究,规范执法行为,保护激发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强行政执法制约监督,通过开展留抵退税专项督察、推进专票电子化内控管理等工作,强化内控管理,防范重大执法风险。做好对相关县局的专项审计和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专案督查,做好“一案双查”工作,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5.依法审理重大税务案件。依法受理7件重大税务案件,严格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要求进行案件审理,充分征求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从证据、程序、法律适用方面进行全面审理,提出审理意见。

6.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探索“说理式执法”,深入贯彻落实省局《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意见》,实施靶向式选案,做到有保有打,优化案源管理模式;实施三项制度,推进内控监督常态化。通过实施稽查案件回访、复核、集体审议三项制度,推进全市稽查内控监督常态化,抽取企业开展回访、案件进行复核、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实现了查前告知提醒、查中开展复核和集体审议、查后及时进行回访的任务目标,延伸了内部监控的触角,有效防范了税务稽查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

7.畅通执法举报渠道。严格落实《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畅通举报渠道,依法受理涉税举报案件,按照要求积极稳妥处理各类举报案件,有效化解了矛盾风险。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以问题、需求为导向,完善行政中心设施设备运行服务保障机制,积极引入专业设施设备运行维保单位,高效做好日常报修维修服务;加强巡查、监督,发挥中心技术保障人员专长,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面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提升敏锐性,做好分析研判,不断提升在重大事件、重要节点大背景下抓细节或苗头性问题的能力。与地方信访、网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抓早抓小,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落实案件集中应对,对一件市检察院发起的环境保护税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组建处理团队,积极响应检察部门诉求,形成诉前检察建议应对方案。依法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均做到案结事了。开展纠纷事项事前预警。定期分析涉税矛盾纠纷成因和特点,提前做好纠纷应对准备,先后下发社保费争议风险、举报类案件争议风险、律师调查令应对争议风险、政府信息公开争议风险、个税争议风险等提示提醒。

2.提升对权利救济的认识。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税务行政复议在依法治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面对税务行政复议,端正自身态度。对于纳税人提起复议等情况,应做到积极应对,在执法过程中避免与纳税人搞“私下交易”等损害税法尊严的行为。在坚持做好税法宣传、情况沟通的前提下,认真应对,切实维护税法执行的严肃性。通过复议案件,虚心接受上级机关审查,了解本单位在执法及服务中的不足,以进一步提升执法的规范性。

(八)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加强权力制约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加强监督执纪,围绕改革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以及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重点事项,全面开展专项监督、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有效化解了各类问题和廉政执法风险。

2.加强纪检监督。在全市税务系统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通过查摆问题,推动整改,持续优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委监督全面压实。制定《党委与党委纪检组会商工作办法》,开展“家风家教家事”专项廉政谈话,得到市纪委监委领导批示肯定。专责监督常态长效。制定《派出机构设立纪检监督员管理办法》《执纪审查“五个统一”机制》,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三督三查”有机贯通。推行“三督三查”监督机制,统筹纪检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支部日常监督,查原因、查风险、查责任。打造“滨税红莲 海晏河清”廉洁文化品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底线、远红线、筑防线。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坚持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及时主动公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强化过程管理,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加强信息审查力度,分门别类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发布程序,严格审查把关,依法依规依程规范政府信息采集、发布、备案流程。充分发挥官方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的作用,加强网站公开栏目建设,定期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另外,坚持多角度、多平台发布政府信息,通过新闻、报纸、微信公众号、鲁税通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社会公众关心的税收政策和办税事项,有效回应社会公众公开诉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坚持严督实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纳税咨询、监督举报等政务联系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干部培训课程,不断提升税务干部的公开意识。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强化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进一步提升了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拓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推进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码上办。第六次拓展“非接触式”服务范围,事项再增加19个,今年以来网上办理各类业务1520余万,征期网上申报率固定在99%以上,92%的税费事项“全程网办”。截至目前,全市“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业务量占比达98%以上 ,持续位居全省税务系统第一。

2.拓展智慧化便民办税网络。打造“一刻钟”便利办税缴费服务圈,一体化布局全市服务设施,建设多处网上办税体验专区、办税延伸点、社会化便民服务中心、发票代开点,24小时自助办税厅,投放自助办税终端,建设“税邮E站”“税银E站”等便民办税服务点,布设“农金通”“裕农通”设备,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身边的便利。设置多个“桑榆办税”绿色通道,保留现金窗口,保障特殊人群办税缴费顺畅便捷。

3.加快“智慧税务”建设进展。推进“税务云化战略”,升级热线端及网络端智能咨询服务,打通税务宣传、咨询、辅导、办理、分析全链条流程。开发应用“智能办税一点通”码上办远程帮办问办服务,实现了纳税人缴费人在线申请、税务端审核、后台流转、及时反馈全链条线上办理。依托“智能办税微厅”,实现新办纳税人信息确认、发行认证、发票申领、社保缴费等7大类业务功能。围绕大型企业集团涉税需求,推出“税企直连”服务,设立3大类基础功能。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努力提升党建和法治建设融合质量。党委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统筹部署、推进、落实,对依法行政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深入贯彻“两办”意见关于“坚持依法治税”工作原则,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征管改革。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在年终述职内容中,按照要求对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情况进行报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局党委先学一步,系统上下同频共振,深入开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讨论,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以高质量党建工作引领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

2.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机制,对进一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强重大税务案件管理、加强全市税务公职律师管理等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依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机制,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依法治税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3.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组织会前学法4次。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2次,作学法表率。印发《市局机关日常学法管理办法》,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中,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学法用法向纵深发展。邀请税收业务能手、法律专家进行法治培训学校,重点学习《民法典》、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和税收应知应会税法和行政法,帮助干部查找自身执法问题,改变以往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现象。

4.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做好依法决策的“专家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涉税案件把关应对。对高风险案件开展专题分析研究,准确把握案件来龙去脉,坚持全程研判、主动应对。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中心。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的运用,有效发挥全市公职律师作用,通过争议调解中心接受化解争议,有力避免矛盾扩大。

5.加强新入职公务员法治培训。将税收法律知识作为新入职公务员必学必考课程。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培训,为参考人员提供学习时间、提供复习场所等,在2022年度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中,全市税务系统共有44名考生参加了考试,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二、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法律专业人才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虽然在近年来公务员招录中,法律专业岗位设置比重有所增加,但随着执法规范性程度不断提升,当前人员队伍仍难以覆盖基层单位日益增长的法律专业人才需求,要特别是在法制审核、复议审理等工作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是刚性要求,但部分县区局仍难以实现基本人员保障。

(二)法治建设纵深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方面少数基层干部的风险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思想还不够根植于心,外化于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还有待加强;另一方面在法治建设工作中,落实上级规定动作多,主动创新的动作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强化党建引领 推动党税深度融合

牢记税务机关是政治机关、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的基本定位,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种好“责任田”,做党在经济领域意志和主张的忠诚践行者。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建现行,以支部建设推动科室职能运转,将党组织活动与税收业务密切结合起来,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都再上新台阶。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政治机关建设、模范机关创建,深化政治巡察、党建品牌、党建业务融合,坚持把党建工作贯穿到重点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充分发挥党建统领税收征管改革、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作用,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二)坚决扛牢主责主业 推进智慧税务建设

扎实做好组织收入和减税降费。要严守组织收入原则,着力构建税费管理“四个机制”,不断提高部门站位,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扎实推进税费皆重。要抓好税种联动管理、社保非税管理、国际税收管理、大企业服务管理,提高税费种管理水平。扎实统筹征管改革。深化《意见》落实,以5C、5R指标为抓手,夯实征管基础,优化征管流程,提升征管质效。扎实优化精细服务。开展品质服务“双提升”工程,打造市级智慧纳税服务监控指挥中心,建立税费服务标准模板,建设涉税中介机构“管服一体”新模式,提高服务供给质效,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扎实开展风险防控。用好“四个有人管”理念,动态监管税收风险疑点,着力防范行业税收风险,精准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强化出口退(免)税风险排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三)持续转变执法理念 加强法治税务建设

进一步探索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扩大非强制性执法范围。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落实省局新下发《山东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对稽查部门提报的重大案件严格依法审理,把好法律关。统一区域执法标准,严格落实省局处罚裁量基准,完善统一税费政策执行口径机制。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深化跨区域使用机制,扩大公职律师适用范围,弥补法律专业力量不足问题。做好初任公务员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提前准备,确保通过率100%。鼓励考取法律职业资格,不断扩大法律专业化队伍。紧盯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和关口把控等重点环节,优化矛盾解决资源配置,进一步深化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中心,建立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业务骨干组为主体的疑难纠纷化解团队,有效促进矛盾纠纷诉前解决,依法合理应对复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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