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威海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工作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威海建设规划(2021—2025年)》各项要求,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法制教育培训内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理论中心组学法,从完善税收治理体系和提高税收治理能力的高度来认识、定位新时期税收法治工作。全面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制发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和机关日常学法管理办法,提升全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认真履行组织收入职责。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规范,坚决按照组织收入原则,做到应收尽收,依法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坚决抵制提前征收、摊派税款、虚收空转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提高税费收入质量作为收入第一要务,完善事前事后收入质量监控机制,推进组织收入量稳质优。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733.1亿元,同比增收241.3亿元,增速49.1%,剔除非税收入不可比因素、扣除留抵退税因素还原后增速-1.4%。
3.落实退税减税政策。牢固树立落实退税减税是政治任务、硬任务的工作理念,不折不扣坚决把该减的减到位,有力推进退税减税落地落实落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6人作为“税费服务体验师”,开展“走流程”活动,亲身体验退税减税服务流程,面对面提意见、出点子,共收集解决问题意见20条。2022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102.1亿元。
4.全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在减负提速、助企便民上持续用力,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纳税指标满意度居全市营商环境测评前三名。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非接触服务模式,实现212项业务事项全程网办,覆盖率达95%,非接触办税比例达96%。推广全流程无纸化、电子化退税,实行增值税留抵退税“确认制”,审核平均时间压缩至不到1个工作日,用退税“加速度”为加快企业资金流转、减轻企业资金负担提供有力支持。
5.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规模以上企业推行逐户精准监管,搭建电子档案,绑定身份标签,定期扫描指标;对中小微企业推行行业化管理,打造了水产加工、船舶制造、股权转让等行业管理模板46项,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6.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和方式。通过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加强问题、意见的信息收集,完善公众参与形式,促进征纳互动,化解政策执行争议。
7.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将10件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都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8.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清改废立的要求,形成长效清理机制,做到专人负责、随时清理、及时公开。2022年,对威海市税务局现行有效的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文件合法有效。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9.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题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10.规范决策程序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制度规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抓好“审核主体、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让权力经受法治的检验。
11.加强合法性审查。将专家论证引入合法性审查,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审查作用。对政府相关部门拟定的354份文件的涉税问题进行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70余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三项制度”运行,确保常态开展。执法公示方面,市局整理需要公示的事项,标注调整变化内容,指导基层规范公示,执法公示信息更新11项。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配备125台执法记录仪,组织学习标准化文书、音像记录操作指南和执法记录仪使用方法,明确规范执法要点、程序、文书,执法音像记录完成率达97.4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严格按照法制审核时限理顺发起、审核、退回、整改、办结“五步走”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抓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出审核建议,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5件。
13.完善税收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山东省税务局制发的《山东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共计1219户纳税人适用“首违不罚”,有力的发挥了“首违不罚”的积极作用。严格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4起案件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14.完善风险监控管理。建立常态运行、迭代升级、跟踪评价的闭环式行业监管工作机制。结合风险集中度、税收集中度、区域集中度、社会关注度等四个维度,对水产品加工、房地产等重点行业以及企业股权转让等重点涉税事项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同时,全面应用省局推广的板材加工、棉纺织、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虚开等行业监管经验,全市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分数和金额都有不同程度下降,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虚开得到有效遏制。
15.突出重点防控。依托留抵退税风险防控操作指引,分析本地退税特点,锚定商贸企业、农产品收购企业等高风险对象,推进留抵退税风险“溯源式”治理。结合出口退税规模大而退税审核时间短、风险高的特点,将管理关口前移,推进“预防式”管理,2022年开展160户次出口退税风险核查,查补税款346万元。依托省局“一户式”预警信息,综合研判重点税源企业,推进风险“可持续”消解,249户重点税源企业促收4223万元。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6.坚持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7.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18.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单位内部防范化解本单位重大风险责任。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9.强化税收执法矛盾化解工作。注重以预防工作为基础,防范关口提前,对纳税人举报投诉、纳税争端、对税务处理决定的异议等事项提前介入,积极稳妥处置,及时发现和处理执法隐患,强化执法内部监控,促进征纳关系和谐。
20.发挥专业人才处理涉税争议的作用。依托机关实体化,注重发挥公职律师办公室实体统筹优势,通过建立公职律师管理档案,统筹调配管理全市19名公职律师,协同应对化解涉税争议,既发挥公职律师的自身专业优势,又通过团队协作增强个人实践经验,注重运用“枫桥经验”,有效将涉税争议化解在初期阶段和基层层面。今年以来,共组织公职律师参与处理化解税费争议12件。
21.健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梳理工作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涉税舆情监控引导机制、内部矛盾调处化解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研究和运用税务行政和解调解制度,实现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严格落实信访工作相关规定,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纳税人合理诉求,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2.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推进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税收执法、纳税服务、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通过纳税人培训班、传统媒体、纳税服务大厅、税收宣传月、官方网站等平台,多维度、有针对性的对纳税人进行宣传。
23.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纳税人意见建议征集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两权”行使程序和信息公开机制,依法依规开展政务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基础信息和专项信息相结合、统一平台与多元渠道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归口负责和集中管理相结合”,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执法主体、权限、人员、流程图等16项基础信息,及时在平台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对从金税三期自动采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2项专项信息,统一审核口径、标准、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公示期限等要求,准确公开。
24.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咨询服务热线作用,积极整合公开载体资源,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手段,关注公众呼声。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通过税收宣传月、公共查阅点以及其他社会媒体开展宣传,增大辐射面,发挥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服务作用,提升在线互动效率。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25.服务更智能。搭建全市“智税·家”税费服务中枢,上收基层26项复杂服务事项,“一站式”受理审核远程服务事项、解答纳税人涉税问题咨询、处理市县两级业务运维工单、开展服务质量动态监管,业务办理效率较同期提升67%。
26.完善税费协同和过程考核。作为全省四个税费协同试点单位之一,从组织架构、岗责流程等14大项23个方面,开展问题协同、业务协同、任务协同试点。将14个业务类议事协调机构的综合事项,归并到税费征管协同联席会议,实现问题一体研究、一体部署。建立定期通报机制,过程考核按周通报,综合评价按月讲评,督促推进税费协同及征管质效监控评价工作取得实效。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27.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实现党的建设与税收法治建设有机结合、深度融合。
28.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主要负责人担任本机关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制定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将税收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税收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严格贯彻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确定会前学法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规划,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29.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落实会前学法制度,组织理论中心组学法,由法制部门负责人讲解法治内容,强化“关键少数”法治素养。强化网络教育培训,在培训中设置法治课程,通过听取专家讲解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定、典型案例及预防职务犯罪的相关内容等,进一步增强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定期转发上级局以案释法业务案例,对业务案例进行分析点评,夯实执法人员法治理念,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市税收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与法治税务建设的总体任务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法治社会的快速发展与法治思维站位不高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的矛盾,大局意识整体思维需要进一步增强,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思考、谋划、推进税收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全面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要不断提升,税收管理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税收执法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风险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对新经济新业态和资本的新特点研究不足,相应的税收监管措施和技术手段没有完全跟上,智慧税务创新落实还不够深入具体;纳税人个性化服务需求与税收执法管理不到位之间不相适应,纳税服务的机制和手段还不能完全满足纳税人多元化、深层次的需求,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需进一步提高等。
下一步,威海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始终以党建为统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夯实执法基础、优化执法方式,创新执法行为,切实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从法治税务的角度理解和服务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从思想上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法治税务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实现路径。
二是注重制度引导。牢固树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对系统内的现有制度尤其是税收执法中纳税人关注度较高的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整合完善,对制度不健全的及时对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对与当前税收规范性文件相冲突的制度进行修订或者废止。
三是强化法治培训。结合税收工作实践,引导税务干部避开执法“陷阱”和“雷区”,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创建“法治机关”,强化以案例说法等为重点的教育培训辅导,加强过程监督,使全体税务干部“知可为而为,知不可为而不为”。
四是加强考核评价。围绕贯彻上级有关部署,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工作指导和协调督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完善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重点内容作为评价要点,加大考核力度,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