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来源:菏泽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菏泽高新区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菏泽高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菏泽市中华西路2059号,邮编274000,电话:0530—519280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菏泽高新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践行省市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法治税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抓手,多样化开展全国第3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以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菏泽市电视台、新闻媒体为载体,依法履行主动公开职责,广泛对外宣传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各项便民办税新举措,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会尽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组织专题培训,学习梳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渠道、办理流程、答复规范、典型案例等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办理答复规范、实体处理文书模板,定期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评估,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保密审查制度,严防舆情风险、违规泄密等情况,注重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内容推送,在原有鲁税通平台、电子税务局等宣传载体的基础上,加强与大众网、中国山东网、《菏泽日报》等省市级媒体合作,及时发布最新的惠企利民政策举措,多渠道向社会公布“菏税通”热线、业务股室咨询电话,加强“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宣传辅导,全方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加强监督保障

强化监督检查,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强化考核机制落实和责任追究。遵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菏泽高新区税务局虽然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但是在思想意识、部门联动和公开渠道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问题,菏泽高新区税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组织开展多样化的教育培训,深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二是优化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三是深化主动公开,对社会关切、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提高服务公众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菏泽高新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收费标准。2022年,菏泽高新区税务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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