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邹平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邹平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邹平市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邹平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邹平市鹤伴二路366号,电话:0543-2245003,邮编:25620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力度持续加大

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信息主动发布与解读,利用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重要节点开展宣传,主动对接企业,上门精准推送最新税费政策和税费优惠政策享受情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协同性。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及时开展

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和答复规范,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全面梳理、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组织政务公开培训班,提高干部对依申请公开情况的规范处置能力。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加强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部门各司其职,定期上报信息,专人审核发布,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强化信息审查,分类别做好主动公开、不予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四)信息平台建设更加完善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于税务门户网站和办税服务厅,利用税务门户网站逐步完善机构职能、领导简介等信息公开模块,并根据变动情况实时动态更新;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张贴摆放最新政策宣传册,电子显示屏动态播放最新法规、政策解读,并实时更新。

(五)信息监督保障全面提升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召开督办会议,严格把关公开内容,确保内容准确严谨。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凡拟主动公开的信息均经过各级层层审核审定,才能对外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干部培训课程,不断提升税务干部的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部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的学习解读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研究不深、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差距等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邹平市税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政策学习,定期组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业务骨干开展培训学习,配齐建强政务公开队伍;二是定期组织局务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详细研究部署新情况、新安排;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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