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十六路997号,邮编:256600,电话:0543-3096900,传真:0543-30969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坚持及时主动公开原则,明确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等,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涉税政务信息。二是加大重点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税收政策法规、纳税人权利义务等信息的宣传,提升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三是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走流程、听建议”活动,亲身体验办税缴费过程,增强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二)依申请公开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健全依申请受理机制,依托税务门户网站受理依申请公开件,对公开流程进行完善规范。三是持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工作落实。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化、规范化。二是持续推进,提升公开质效。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体制建设,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三是强化信息审查审核。分类别做好主动公开、不予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管理,强化发布审核,确定审核内容和要求,明确审核层级和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税务网站为主体,持续推进网络直播、纳税人学堂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公开平台建设。二是加强网站公开栏目建设。以税务网站为主体,利用鲁税通、微信税企交流群精准推送政策19条、覆盖企业6.2万余户次;发送提醒类短信34条、覆盖企业8万余户次,推出“海林团队e直播”系列精品课10期。三是积极开展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融合运用广播、电视以及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路径,大力拓宽公开渠道,不断丰富公开形式。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按照相关信息工作制度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纳税咨询、监督举报等政务联系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股室、税务分局年度工作考核,促进全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6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经验交流和宣传工作需进一步提升。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新媒体业务水平,丰富公开形式、提升公开效能。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注重提炼好的工作经验,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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