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来源:德州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编制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严格落实《条例》规定,贯彻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天衢新区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内容,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力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经济社会生活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覆盖面。聚焦“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首违不罚”“退税减税降费”等内容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不断提升影响力、扩大覆盖面。2022年,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在德州日报、德州晚报、德州电视台等地方媒体刊发稿件超过16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德州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全面梳理依申请公开的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依法依规加强信息审核,统一信息公开职责权限,扎实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详实、准确的涉税资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设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网站的日常维护、更新工作,协调各部门做好各类公开平台的基础维护和运营工作,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及时更新并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公开的前置环节把好内容的政治关、保密关,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确保职能有效履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面临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公开载体不够丰富、基层政府信息工作需要进一步夯实等问题。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采取以下措施加力改进:一是坚持制度建设和渠道建设并重。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相关信息权威准确、公开及时。二是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深入挖掘培养专业人才特别是青年干部,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衢东路1777号,邮编:253000,电话:0534-8257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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