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来源:临沂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局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年公开行政许可信息3845条,行政处罚信息1522条,行政强制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机制,不断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台账管理体系,严格时限要求,确保依申请公开内容严谨规范、及时高效。2022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遵守“严格执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全面领导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明确各部门在政务公开中的职责分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外操作程序,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切实依托省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开展信息公开,积极拓展临沂市税务局和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更新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等栏目,全年发布工作动态信息23条,在新华网、大众网、琅琊新闻网等省市级媒体发布信息52条。依托办税办公场所宣传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文件资料架等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和办税流程等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悉。

(五)监督保障方面。坚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与《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制度,所有对外公开信息均通过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发布,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众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坚决不公开。同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指导,定期查漏补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加强。二是由于税务部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公众需求大,信息公开形式和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还有待规范和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以下措施作出改进。一是加大学习力度,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二是完善公开内容,加大税务重点工作与纳税人缴费人切实利益关联紧密的税收政策信息公开力度。三是丰富公开形式,结合税收宣传、纳税服务、廉政建设等工作,利用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四是加大考核力度,细化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增强责任意识,促进工作联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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