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来源:临沂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临沂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确定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临沂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使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税务部门公信力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规范,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主动公开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基本要求,多层面、高频率发布信息,特别是针对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及时准确发布最新通知公告、政策服务措施,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三是创新新媒体宣传。2022年全年,“临沂税务”微信公众号推送500余条信息,粉丝量157314,浏览量47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和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加大职能部门协调力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答复文书,细化依申请公开台账,做好原始档案管理,推进依申请公开办理和答复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采集、发布、备案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审批程序,落实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安排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和维护,保证公开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各类平台在政府信息发布、传播、互动中的不同优势,推动网站专栏、政务新媒体等集成发力。在公开形式和内容上做到与时俱进,打造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公开格局。丰富新媒体传播途径,精心制作短视频、微动漫、宣传画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2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增加考核颗粒度,确保责任具体化、明确化。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市局机关和各县(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4

行政强制

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 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 益

组 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渠道不能满足受众的多元需求。二是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升,人员业务能力有限。三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临沂市税务局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改进:一是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充分运用市局官网外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强化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针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中的薄弱点,点对点进行培训,全面提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三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条例》规范做好各类政府信息的审核与发布,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临沂市税务局本级数据,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