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来源:高新税务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推进政策法规、纳税服务和行政执法等纳税人关切事项的主动公开,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大厅电子屏、宣传栏等形式,加强税收热点知识的宣传,及时回应纳税人的信息需求。2022年,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主要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等公开信息12条;通过网站其他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最新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细化公开内容,严格公开时限。按照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要求,严格审核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公开渠道、拓宽公开途径。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等平台积极发布需对外公开信息,通过钉钉群、微信群等渠道发布税收宣传政策,进一步确保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不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提升监督保障水平。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推进常态化工作培训,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落实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注重倾听公众意见建议,通过税务体验师、税企座谈会、公开电话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诉求反馈,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信息安全意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针对这些问题,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保密审查工作,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安排专人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提升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日照市税务局网站查阅和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日照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6路177号,邮编276800,电话:0633-3220901,传真:0633-3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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