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来源:日照税务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日照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日照市税务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一)加强主动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推动提升群众满意度。2022年,以日照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及其他公开平台为载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目录健全,信息发布更新维护及时,通过日照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府采购、税收统计、建议提案办理等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3条;通过网站其他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79条;通过“日照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75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2022年全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1件为自然人申请,1件为商业企业申请,均已按规定按时答复、全部办结。2件信息公开申请中,无法提供2件,未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性。开展公开信息脱敏自查整改,对涉及公民身份证件信息的予以脱敏处理后再行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性。

(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把日照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规范设置网站栏目,及时有序发布各类信息。围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重点工作,积极发布工作动态和新闻报道,本报告年度未出现空白栏目、超期未更新栏目。有效发挥日照市税务局官方微信和官方抖音平台的公开作用,通过多种新媒体形式解读有关政策、公开政府信息。

(五)健全监督保障。按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落实小组成员单位政务公开责任。加强考核评估,在年度考核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考核指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落实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落实各项公开工作内容。加强对《条例》及相关文件的学习,充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日照市税务局扎实、规范、有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全员参与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等问题。

对此,日照市税务局采取措施加强了改进力度,进一步做好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推进责任落实,提升全员参与责任意识。二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公开要求,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三是优化平台建设。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加大通过税务部门官方网站、人民网、学习强国等多媒体平台公开发布政府信息的力度,让更多社会公众了解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增加税惠红利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日照市税务局网站查阅和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日照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156号,邮编:276800,电话:0633-8781968,传真:0633-8777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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