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潍坊高新区税务局”)特制作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潍坊高新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和潍坊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要求,紧密围绕社会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主动公开。通过网站、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公开各类税收政策信息,开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在线培训,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是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潍坊高新区税务局始终坚持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受理、转办、答复的工作流程和基本要求,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运转规范、申请渠道畅通,依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2年,潍坊高新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即在发文环节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及时、发布规范。

四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认真做好信息内容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务工作始终,认真梳理信息,进一步充实办税服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主要公开渠道的信息量。

五是持续提升监督保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具体工作事项,建立完善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五方面的工作流程,实现处理流程规范化,实施跟踪信息公开进展情况,确保全流程可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5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时效性还不够强、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宣传舆论引导工作不够细化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之间沟通制度,及时将各单位应该公开的信息对外发布;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范围,将省局市局确定可以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科学分类及时增删,尽最大努力为公众提供信息便利;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工作、税收宣传进一步紧密结合,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围绕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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