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昌邑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昌邑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昌邑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昌邑市税务局”)特制作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昌邑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创新拓宽公开形式,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全面加强公开监督,进一步提升了昌邑税务工作的透明度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昌邑市税务局围绕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和税收工作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充分运用各类渠道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发布行政许可处理决定703项,行政处罚处理决定778项。本年度没有出现发布虚假、不完整信息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及时回应申请人关切,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2022年,昌邑市税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人事变动和分工变化,及时调整和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关系,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重点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形成“局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认真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对应节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明确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合规、及时准确,不含错敏内容和涉密内容,切实守护好网络阵地意识形态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总局、省局、潍坊市局统一部署要求,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增值税留抵退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依托“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新闻媒体、办税厅宣传栏等多种方式,第一时间回应公众关切;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依时依规依类做好信息公开和目录更新,方便纳税人缴费人随时进行政策咨询及问题投诉,切实保障公众对公开信息的知情权和对税务工作的监督权。

(五)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定期统计、通报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不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回头看”,对信息数量、更新时效、内容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昌邑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渠道、时效性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进步和突破,但仍与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存在差距和不足,在信息质量、公开渠道、人员素质等方面还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昌邑市税务局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部署的基础上,制定如下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备案、保密、考核、追责等制度进一步审查梳理,做到有章可循。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政策发布重要节点和社会关注热点,通过调研走访、视频直播等“线上+线下”联动的形式,开展更有针对性,更贴近公众需求的政策解读。三是加强业务学习。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增强各单位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和交流座谈,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