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寿光市税务局”)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寿光市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强,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税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主动公开职责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发挥好区县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税收新闻动态和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等内容,并进行动态管理。同时发挥新媒体优势,注重普及和解读税收政策,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覆盖面。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潍坊市政府关于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和流程。健全和完善申请受理、登记、办理、答复、审核、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标准文本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慎重稳妥地进行答复。本年度未收到相关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防止发生泄密问题。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完善相关内容。对于本单位的机构职能设置、人事任免等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发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依托12366热线,提供专业涉税咨询,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普法宣传活动,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快速便捷掌握实时信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纳税人缴费人导示图、税法宣传栏、公告栏、意见箱,公开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等,确保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能见度”。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寿光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在公开渠道的多样性、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寿光市税务局着重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增强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的责任感,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及时更新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围绕上级要求,全面梳理细化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流程和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教育培训内容,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形式,有效提升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和审查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寿光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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