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以下简称“诸城市税务局”)特制作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诸城市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立足税收工作职能,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有序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一)依法履行主动公开职责

围绕减税降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重大税收政策和热点问题,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利用税收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政策宣传公开,通过发放宣传册、设立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遵循依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畅通受理渠道,及时回应申请人关切,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高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2022年,诸城市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税信息对外发布管理工作,坚持“先检查、后公开”“一事一审”“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发布范围、形式和载体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场所,改进导税台、宣传栏,设置电子宣传屏,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及时获取办税资讯。通过报刊、纸质宣传资料等线下方式,结合电视台、省市局微信公众号、省局抖音号、“鲁税通·龙城直播”线上课堂等线上模式,主动公开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税收政策和办税事项,及时公开解读办税缴费服务的新措施,扩大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强化公开考核,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检查指标的内容,对标对表开展自查,并建立自查整改台账。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干部培训课程,不断提升税务干部的公开意识,持续提升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质量还有待提高;二是新媒体公开作用薄弱、公开方式不够多样化。

针对以上问题,诸城市税务局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素质;二是开拓创新思维,创新工作方法,以视频、图表等更为丰富、多元的表达形式对上级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及时解读,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日益提高的涉税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诸城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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