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特制作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和奎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有关要求,主动公开涉税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公众广泛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涉税问题,全面梳理、主动公开,第一时间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网站等平台发布,更好发挥涉税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坚持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原则,细化完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全流程各环节,实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建立健全法制部门、法律顾问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确保统一答复、规范答复,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配备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及系统维护,并将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到全局各部门、落实具体责任人,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有专人、人有专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执行、规范化运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广泛运用电子税务局、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税企联络群等方式发布政策信息。同时优化工作思路,开通“网上直播课堂”、录制政策讲解短视频,进一步创新公开渠道,有效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五)政务公开监督保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执行“一事一审”和“三级”审查制度。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针对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问题,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同时聚焦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涉税政府信息,持续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公开内容,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升、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全面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作为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及时组织各类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二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提高主动公开意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及时准确发布公开信息,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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