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来源:烟台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烟台开发区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运用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作用、手段,以实际行动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管理,以《2022年烟台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为抓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强化政策解读,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基本要求,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涉税涉费通知公告、政策服务措施和行政执法结果,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快达市场主体。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根据《条例》和《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2022年烟台开发区税务局收到自然人提出的公开申请1条,由于该事项系不动产确权问题,属税务机关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我单位无法提供相应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公开审查工作制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网站管理办法》等,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动态调整机制,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时、准确、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坚持“线上+线下”向结合的公开方式,充分发挥各类平台在政府信息发布、传播、互动中的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开信息的可读性和吸引力,并在中央、省级权威平台和地方主流媒体积极发出烟台开发区税务声音。

(五)监督保障方面。针对《条例》要求,多次开展信息公开专项培训,持续将信息公开列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相关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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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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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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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烟台开发区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不够深入;二是缺乏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专业人才;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问题,区局通过三项措施进行了改进。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事项清单,着力开展相关领域的研究与实践;二是配齐配强力量,面向政府信息公开岗位开展针对性培训,切实提升岗位专业化水平;三是着力研究和精准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工作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烟台开发区税务局本级数据,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机关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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