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垦利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垦利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垦利区税务局”)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垦利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高税务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税务事业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垦利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规范办理程序,理顺工作流程,畅通公开渠道,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垦利区税务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完善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查,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做好相关信息的动态更新和维护,创新平台公开形式,打造“黄蓝税苑云讲坛”品牌,通过掌上“微课堂”以及依托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打造“云端”辅导工作室等形式,稳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社会各界对税务工作参与度、知晓度、满意度,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负其责认真抓的全方位推动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升业务处理能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监督反馈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57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垦利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公众获取涉税政府信息便利性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高。针对问题,我局结合工作职能,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强化考核监督,不断深化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图文并茂、文字与视频相结合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能力,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解读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垦利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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