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济南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政务公开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丰富主动公开形式和内容,通过官方网站、各级媒体、微信推送等开展税费政策发布和解读。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加强税收执法公开,做好采购、建议提案办理等事项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365条,政策解读、公告类信息716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329条;通过微信订阅号、服务号等新媒体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1109条;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完善工作流程、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文书、加强台账管理,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依法依规给予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涉税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信息的立、改、废等情况及时更新领导简介、办税指南、人事任免、政策公告等公开信息,保障大众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门户网站栏目,紧贴税收工作重点,新设“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泉惠企—济南市助企纾困政策专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等专栏,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以新媒体平台为载体,在舜网推出“笑眼看税”专栏,以短视频的形式宣传解读税惠政策。与济南广播电台、大众网等媒体联合,创新开展电波传税法、云税课堂等活动,以纳税人缴费人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税费知识。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强日常巡检,按月对政务公开发布情况梳理通报,将结果纳入年终绩效管理考核。组织开展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素质能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济南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统筹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人员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济南市税务局着力从三个方面进行了优化改进:一是进一步发挥济南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统筹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素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发布内容审核审批,全面提高岗位人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丰富完善网站专栏内容,优化发布流程,缩短发布时间,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济南市税务局本级数据,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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