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来源:农高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农高区税务局)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公开实效,规范公开程序,以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宗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农高区税务局立足单位职责和工作特色,聚焦税收执法公开、服务公开、监管公开,抓实抓紧信息公开内容建设,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解读等职责。2022年,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外网网站东营市局频道农高区局模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重要税费政策及相关解读,积极解答政策咨询问题,继续做好预算、采购、人事任免、建议提案办理等事项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责任和流程,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2年度,农高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2022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职责。根据《条例》规定,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 及时进行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全面深入对照检查,定期对应公开、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发布内容文本格式不规范、关键词信息模糊及时修正。一年来,农高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做好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基础上,2022年,农高区税务局从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两方面着手,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上,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要求,以“依法依规、利企便民、及时准确”为原则,及时公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公开方式上,融合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利用多载体、多形式提高公开的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以绩效管理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年来,农高区税务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农高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力度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农高区税务局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公众关心的税收热点和税收政策,及时、准确、有针对性地进行公开和解读。二是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题培训。以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实务为培训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岗位人员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农高区税务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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