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户公告
日照经开税 税告[2022]9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2号第9号公告清单(2022年9月6日).pdf
国家税务总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