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2年第9号)

发布日期:2022-09-06 来源:开发区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非常户公告

日照经开税 税告[2022]9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2号第9号公告清单(2022年9月6日).pdf

 

国家税务总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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