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莒县税务局非正常户2022年第9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13 来源:莒县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非正常户公告

日照 莒税 税告〔2022〕9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莒县税务局非正常户2022年第9号公告清单.pdf 

 

国家税务总局莒县税务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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